close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檢方偵辦新生高架橋案27日抗告成功,台灣高等法院將台北市政府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、昭淩公司員工李媺交保裁定撤銷,發回地院更裁。台北地院28日裁定,黃、李兩人羈押禁見。

北檢偵辦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,7日兵分27路搜索,並約談黃錫薰等人,檢察官訊後聲押黃錫薰、李媺、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3人,台北地院審理後,僅裁准陳智盛羈押禁見,黃、李分以新台幣50萬、3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及出境、出海。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後,高院合議庭昨天以黃、李兩人有串證之虞,撤銷交保裁定,發回地院更裁。

檢方在抗告中補強了資料,包括在黃錫薰住處搜出關鍵的筆記本,裡頭詳載開庭時,如何與法官應對,再者,還在黃宅中,搜出台北市政府政風室的完整調查報告。法官採信檢方說法,認為兩人犯罪嫌疑重大,恐有串證可能,因此決定將兩人羈押禁見。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28/138-2650414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黃妍岑渭賀汀膏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