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台南報導

台南市一名13歲國中男學生,6日被指控在小學校園內逼迫年僅4歲幼稚園男童為他口交,由於二人都是刑法上未滿14歲的無行為能力人,警方正深入調查。

據指出,這名國中生6日下午先在一所小學附近偷得一輛單車,再騎至另一所小學校園,看見一名4歲男童獨自嬉戲,不知是一時好玩還是受了刺激心生慾念,竟把男童帶到一間教室旁的茶水間內,自己脫掉褲子喝令男童口交,小男童不敢反抗照做,事後跑出教室向仍在校園的媽媽哭訴,母親立即報警,警方獲報將國中生帶回警局查辦。

警方調查,涉案國中生處在單親家庭,由媽媽撫養長大,曾因偷竊多次進出警局,他只承認偷了腳踏車,但否認有猥褻行為,警方已調閱校園內監視錄影畫面釐清案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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