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康仁俊/台北報導

扁辦今(28)日上午派員到特偵組共同會商日前遭到特偵組執行搜索「扣押疑似內裝公文之密封紙箱58箱」啟封程序,扁辦主任陳淞山說,會商中除了表達基本立場外,同時也向特偵組提出,「啟封程序應該有扁親自到場檢視、陳前總統律師陪同及各大新聞媒體公開見證」的基本原則。

扁辦認為,特偵組在9月15日到新、舊扁辦搜索、扣押的程序根本就是濫權違法的政治迫害行為,同時也違反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規定的特偵組法定職權,因此主張特偵組應依法將全部扣押物歸還扁辦。

不過,特偵組檢察官則認為,管轄權在偵查中並不是先決要件,證據保全及發現真實是刑訴法的基本原則,特偵組同意依刑訴法規定陳水扁有權在場進行開封程序,但不影響證據效力,日後還是有發交地檢署管轄的可能性。

經過會商,扁辦及特偵組目前暫訂在10月6日上午9時30分進行啟封程序,屆時也將向土城看守所提解陳水扁,前往特偵組處理相關問題。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28/301-2650237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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