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北部地區某知名托兒所郭姓負責人,趁妻子不在家時,竟與小舅子老婆偷情,對方還為他墮胎,醜聞曝光後,2人已被依通姦罪判刑3個月確定;民事部分,台北地院判郭須賠前妻100萬元。

據了解,郭男經營的托兒所頗具規模,年所得高達數千萬元,他的吳姓妻子則在國內大學任教,通姦情事曝光後,2人已經離婚。

吳女指出,她與弟弟一家原本各住同棟公寓,但丈夫竟然趁她與弟回娘家時,與弟媳偷情;吳女的弟弟則表示,97年3月間,姐夫突與姐姐離婚並搬走,97年6月間,他上網時竟發現姐夫與老婆的婚紗照,追查下才知妻子於96年2月間與姐夫通姦,並於3月間墮胎。

吳女認為她工作辛苦奔波,丈夫卻背叛她,造成她心理受到很大影響,要求丈夫賠償精神慰撫金。郭男則以台灣少子化導致事業受到影響,收入減少,但法官認為其名下仍有多筆不動產,因此判決他賠償前妻100萬元。


文章來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8/138-2644388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黃妍岑渭賀汀膏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