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羅紀雄因貪污案被判刑11年有期徒刑、褫奪公權7年定讞,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要求於9月17日上午報到發監執行,外傳羅紀雄擺脫檢調人員監控,下落不明,5北檢澄清沒落跑,一直都在檢方的掌控中。

83年間,羅紀雄擔任高院法官期間,被控收受涉及毒品案被告葉隆財100萬元,改判葉隆財無罪定讞而遭起訴,全案纏訟15年,最高法院於8月26日駁回上訴,依貪污罪判處羅紀雄11年有期徒刑、褫奪公權7年定讞,8月27日北檢即指示台北市調處大安站全天候監控羅紀雄,並於日前寄出執行通知傳票,要求他9月17日上午到北檢執行科報到,發監執行。

3日媒體報導羅紀雄在2日擺脫檢調人員監控,下落不明,北檢澄清,羅紀雄一直在檢方的掌控中,羅紀雄甚至於4日上午看到報導後,立即主動連繫執行科檢察官,下午到北檢說明,檢方訊問後飭回,並且諭知應在發監日期準時到案執行。

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,羅紀雄的行蹤一直在檢方的掌握中,並沒有落跑。此外,為避免羅紀雄真的落跑,檢方除要求台北市調處繼續監控外,也考慮讓刑事局加入監控行列。


本文出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5/138-2643519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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