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台北地檢署偵辦高鐵案,今(14)日傳訊土銀前董事長魏啟林、前交通銀行董事長鄭深池等人到案,鄭在本案中角色複雜,最被辦案人員質疑,據指出,辦案人員將他視為突破案情的重點人物。

檢方指出,91年6月間,當時隸屬財政部的金融局,修正依據銀行法74條之1所定「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」,相隔不到半年,金融局又在同年12月修正這項規定,增訂商業銀行可以投資「固定收益特別股」。高鐵公司隨後在92年1月間發行6年期甲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,財政部所屬包括台銀、土地、第一、華南、兆豐、彰化、台灣企銀、合作金庫等8家行庫,經各銀行投資評估並由董事會通過後,分別認購高鐵公司所發行的特別股。

本案中,鄭深池主導的交通銀行是台灣高鐵股東、聯貸案主辦行庫,鄭還曾任長鴻營造公司董事長,長鴻承攬台灣高鐵200多億元土建工程,中間有無利益輸送,檢調正深入釐清。

北檢今日傳訊前台北中小企業銀行、現任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、前台灣土地銀行董事長魏啟林,以及台灣銀行董事多人到案作證;魏啟林證稱,土地銀行當年是依法認股。


本文出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10/14/138-2655002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黃妍岑渭賀汀膏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