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被控於民國86年擔任全民電通總經理期間,指示會計人員以3200萬元購買成交價格僅2000萬元的隆元國際公司股票,藉機吸收債務1200萬元違反商業會計法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(14日)二審判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

柯建銘擔任全民電通總經理期間,向友人借票1200萬元,再交給全民電通轉投資的全民開發張姓負責人換取現金,後因全民開發公司未能成立,張姓負責人將支票還給全民電通,柯建銘仍未清償欠款。

柯建銘乃以全民電通名義短期投資附買回,指示會計人員購買隆元國際公司股票,藉機吸收私人債務,導致全民電通損失1200萬元。


來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14/301-2646272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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