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最高法院昨天決議,今後只要與未滿7歲幼童性交,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重罪判刑。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滄敏8日召開記者會說,將推動相關修法,加重性侵幼童刑度,傾向若性侵未滿14歲幼童,就引用刑法222條強制性交罪來量刑。

林滄敏指出,國民黨籍立委上會期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,納入美國相關法案精神,加重性侵害犯罪刑度等,已與法務部、內政部等取得共識,關係到刑法部分,就請司法院與法務部加重量刑;在年齡「紅線」區方面,傾向若性侵未滿14歲幼童,就引用刑法222條強制性交罪來量刑。

國民黨籍立委潘維剛則建議,應修正刑法229條之1,強化保護未成年人,將現行的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;另外,有鑒於性侵案件審理相當專業,希望司法院能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。

與會的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冠運說,有關刑法229條之1是否要修正告訴乃論改為公訴,法務部當初考量是,畢竟未滿18歲之人犯227條之罪,確實會有「兩小無猜」的情況,若全部改為公訴罪,勢必會造成法庭上的問題;但會將立委意見帶回研議。

在刑法221條、222條及227條的問題方面,黃冠運說,法務部將在10日上午召開公聽會,並將公聽會內容全部送到14日的刑法研修小組;若最後有修法情況,會在最短時間內送到立法院審查。


本文出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8/301-2644509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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