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最近3起女童遭性侵卻被法官輕判,引發社會輿論撻伐,司法院秘書長沈守敬3日表示,已發函法務部建議修法,對7歲以下的幼童性侵,一律以強制性交罪論處並加重刑責,處7年以上徒刑。

沈守敬表示,現行刑法「妨害性自主」罪章的相關條文不夠周延,所以和民眾的法律感情出現落差,司法院也認為是該修法的階段了;目前已經建請法務部,若對幼童有任何性侵行為,都建議改成「強制性交罪」,不論有無違反意願,而年齡層則定義在七歲以下。

沈守敬也說,對於兒福團體主要3點訴求,分別為加強法官實務訓練、在司法判決中採納兒童專家對幼童認知行為的判斷、以及建議修法;他表示,一直以來都有舉辦專業研討會,在司法判決中,也有納入兒童專家的判斷,未來也會在審判實務中,加強醫師和諮詢師意見的比重。

多名地院、高院法官表示,贊成修法,他們認為,妨害性自主罪章的定義不夠明確,在審理時難以選擇適用法條,定義應該更明確,也才能減輕判決爭議。但部分法官也指出,究竟幾歲以下的幼童才有具體表達能力,也需透過公聽會、聆聽各界及專家學者意見。

最近接連發生2歲、3歲和6歲幼童遭到性侵害的案件,不是遭法官輕判,就是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為理由,發回高等法院更審,甚至也有獲判無罪,引發網友憤怒,因此透過「臉書」連署要求開除法官,家扶基金會也忍不住發起「一人一信」投書政府,要求重新檢視法官職責。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4/138-2643104.htm中租租車以客為尊用心服務,提供甲種租車服務,台灣租車,便宜租車,優質租車租車, 接送,迎賓,禮車及租車等服務,帶領團隊進行e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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