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廖素慧╱嘉市報導】

嘉義縣政府獎勵民眾抓沙氏變色蜥,每隻3元獎金,鐘姓承辦員因家庭經濟壓力大、積欠卡債,挪用獎勵金近80萬元為己用,未發放給民眾,東窗事發後,才趕緊發錢、補虧空,嘉義地院依貪汙罪判鐘女3年徒刑。

外來種「沙氏變色蜥」入侵,嚴重影響本土生態環境,林務局以每隻3元的獎金,獎勵民眾抓沙蜥,嘉義縣政府約僱人員鐘女,負責102年、103年「沙氏變色蜥移除」��畫發放獎金業務,縣府農業局2年度各預支39萬多元經費到鐘女銀行帳戶,以讓民眾繳交沙氏蜥時,當場核發獎金。

但許多民眾繳交沙氏蜥並於印領清冊簽章欄蓋章,竟未當場領到錢。去年9月間東窗事發後,鐘女趕緊補發102年的獎金給陳姓民眾等人。案經法務部廉政署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,檢方依貪汙罪起訴。

法官審理,鐘女坦承犯行,大學畢業的她因父親是帕金森症患者,丈夫罹患重症肌無力併急性發作,婆婆輕度肢障,家庭經濟壓力大,以債還債,致一時貪念觸法,案發後補回侵占款,依2件侵占公有財物貪汙罪判各2年8月,應執行3年,褫奪公權3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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